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1:08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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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以下4名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且《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特此公告作废。
黄秀兴,男,工作单位: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07,执法区域:鹤壁集镇;
王钰栋,男,工作单位: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15,执法区域:鹤壁集镇;
高建丽,女,工作单位: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28,执法区域:鹤壁集镇;
孙新亮,男,工作单位:鹤山区姬家山乡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41,执法区域:姬家山乡;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现声明作废。
鹤山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山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