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0:12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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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兹有鹤山区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李伟杰,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10,执法区域:鹤壁集镇;
赵鹏,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30,执法区域:鹤壁集镇;
齐元芳,女,原工作单位:鹤山区姬家山乡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40,执法区域:姬家山乡;
雷胜齐,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姬家山乡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17,执法区域:姬家山乡;
李光明,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姬家山乡人民政府,执法证号:16060397023,执法区域:姬家山乡;
蔡党林,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证号:16060313005,执法区域:鹤山区;
张坤,男,原工作单位:鹤山区水利局,执法证号:16060318001,执法区域:鹤山区;
杜万保,男,工作单位:鹤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证号:16060317001,执法区域:鹤山区;
李金兆,男,工作单位:鹤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证号:16060317007,执法区域:鹤山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现声明作废。
鹤山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山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