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召开政府常务会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59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1223日上午,鹤山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入学习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主要内容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国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国宇强调,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行政决策则是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掌握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的能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一环。

二要严格履行,高效运转。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学深悟透办法具体规定,熟悉相关法定程序、规则及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提前谋划,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要加强监督,做好保障。区司法局要严把法制审核关,对于相关材料不齐全的,要予以退回;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区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文件管理能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