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00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12月23日上午,鹤山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国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生汇报了《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王国宇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要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定期清理职责,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要做好“治已病”“防未病”结合。结合新公布施行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针对以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率合法率、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