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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召开“庭所共建”联动联调第一次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审判机关的专业优势,鹤山区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机制。8月4日下午,鹤山区召开“庭所共建”联动联调第一次联席会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秀丽,区司法局副局长牛煜钢和各人民法庭、司法所以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牛煜钢同志传达了鹤山区《关于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李晓莉同志对近期开展的“庭所共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一是要定期开展“庭所共建”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沟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二是常态化开展“庭所共建”活动。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基层治理,下沉到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庭所共建”功能区建设。互驻共建办公室,实现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戚秀丽同志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庭所共建”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二要大力推进“庭所共建”落地生根。推动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工作形成有效合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环节。三要扎实推动联动联调落地落实。通过联动联调、提前介入司法确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下一步,鹤山区将以“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机制为契机,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将司法为民延伸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