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6:51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申请条件: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等只计算其个人应得部分,在认定其财产时,只评估申请人的财产。

保障标准:

2025年7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0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