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59 来源: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现行《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加强土地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和产业政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规划已执行十几年,在规模、结构和布局上都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鹤壁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两个骨架”,实现在“全省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将进一步显现。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适应鹤壁市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鹤壁市编制了《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科学开展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理清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鹤壁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规划期内鹤壁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对切实提高土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保证全市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规划》范围为鹤壁市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为2136.85平方公里,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方针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鹤壁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围绕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坚持“两保一高”,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鹤壁市城乡一体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及基础建设等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生产能力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保持在105274.63公顷以上,2020年保持在105278.9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000公顷。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0年城镇工矿存量用地盘活面积达到600公顷,2020年达到1000公顷;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61.67万元/公顷、50.85万元/公顷,2010年分别达到85万元/公顷、75万元/公顷,2020年分别达到170万元/公顷、145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52.99平方米分别降到2010年的144.74平方米和2020年的132.81平方米。

  3、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鹤壁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39.19%增加到43.56%,2020年达到51.85%。

  4、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由2005年的147180.11公顷分别增加到153497.68公顷,164501.96公顷,期内净增加17321.8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25434.72公顷,2020年控制在27734.7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2010年增加到5386.88公顷,2020年增加到6786.88公顷。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规划期内,整治基本农田面积达到13500公顷。至201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1780.00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6、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状况明显改善。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2300公顷,林木覆盖率2010年达到26%以上,2020年达到30%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鹤壁市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万公顷)

耕地保有量

10.52

10.52

10.52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9.16

9.0

9.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0.26

0.27

0.28

预期性

林地面积

2.13

2.8

4.01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79

3.08

3.4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39

2.57

2.7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0.94

1.11

1.44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0.40

0.54

0.68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0.3022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0.2261

预期性

新增建设耕地指标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0.1789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

153

154

133

约束性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以稳步增加农用地,合理增加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用地的原则,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47180.11公顷,2010年增加到153497.68公顷,2020年增加到164501.96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6317.57公顷、17321.85公顷,见附表1。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702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2006~2010年全市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1780.00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05274.63公顷,至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05278.90公顷,全市基本农田面积要稳定在90000公顷以上,见附表2、附表3。

  2、适当增加园地

  稳定东部平原区园地面积,利用西北部山地、采煤塌陷区、丘陵区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2726.27公顷,2020年增加到2826.27公顷,见附表4。

  3、逐步增加林地

  鹤壁市西部山地、南水北调中线区、全市道路河流两侧、东南部的泊洼地区,大力实施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28050.49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40150.4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6700公顷、18800公顷,见附表5。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在鹤壁市的农村和郊区建设中,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发展生态养殖,提高产出效益,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到17445.91公顷,至2020年减少到16245.91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560公顷、1760公顷,见附表1。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和中心城区用地,保障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27906.34公顷,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30806.33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34506.33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900.00公顷、6600.00公顷,见附表7。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至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1079.60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14379.60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700.00公顷、5000.00公顷,见附表7。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4355.12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3355.1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200公顷、1200.00公顷,见附表8。

  3、逐步增加交通用地

  保障国家、省、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完善市域交通网络体系。规划至2010年交通运输用地增加到2548.21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3198.21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650.00公顷、1300.00公顷,见附表9。

  4、扩大水利设施用地

  保障南水北调、盘石头水库、淇河治理、粮食生产核心区农田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规划至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到1286.65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1486.6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00.00公顷、400.00公顷,见附表10。

  5、增加旅游及其他建设用地

  重点保障淇河、云梦山、大伾山、金山寺等风景区建设用地需求,保障金属镁、煤化工等产业资源勘查与开采用地需求,至2010年旅游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1552.02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2102.0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00.00公顷、1100.00公顷,见附表11。

  三、适度开发其他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用地面积38598.13公顷,规划至2010年面积调整为29365.29公顷,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14661.0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9232.84公顷、23937.11公顷,见附表1。

  第四章 各类用地布局优化

  一、优化农用地布局

  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提高粮食生产核心区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稳步进行农用地布局优化。

  1、耕地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以浚县、淇县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契机,重点保护市域中东部优质耕地,在卫河流域和汤河流域划定三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分布在淇县、浚县和山城区石林乡,加强耕地基本农田质量及条件建设,实施一批土地整理项目,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建设豫北重要粮食、棉花、油料等生产基地。

  2、园地布局调整

  重点发展浚县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引导新建园地向市域西部立地条件适宜的山地、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发展,新增园地主要集中在淇县、淇滨区、鹤山区西部。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3、林地布局调整

  充分利用西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重点进行市域西部黄庙沟森林公园、金山风景旅游区、云梦山风景旅游区、盘石头水库,南水北调沿线,淇河流域,浚县东部防风固沙区等区域的生态林建设,在市域中东部生态农业区进行农田林网建设,在交通沿线、河流沿线进行护路林、护岸林建设。

  4、其它农用地布局调整

  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结构与布局,加强市域中东部地区的畜禽养殖用地与规划,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引导利用西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新建畜禽场.

  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科学划定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

  推进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实现城乡一体化,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用地。

  (1)城镇用地

  以新城区为中心,以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次中心,依托快速路和区域主干公路,构建由1个市域中心城市(鹤壁市新城区)、3个市域副中心城市(老城区、浚县县城、淇县县城)、3个重点中心镇(善堂镇、小河镇、屯子镇)、12个一般乡镇(鹤壁集乡、姬家山乡、大河涧乡、上峪乡、石林乡、王庄乡、庙口乡、西岗乡、白寺镇、卫贤镇、新镇镇、北阳镇)为主的“一带、五轴、三区”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体系。

  (2)产业集聚区用地

  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要求,重点进行以中心城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金山产业集聚区、鹤淇产业集聚区、浚县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为主的产业布局,合理划定起步区,整合优化现有建成区,保障近期发展区,适当预留远期控制区,形成专业化经营、社会化协作、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重点在浚县、淇县、市辖区城镇和乡镇周边,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

  三、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能源建设重大工程布局

  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优化用地布局。

  (1)电源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的电源项目:2×1000兆瓦鹤壁电厂四期;2×300兆瓦东杨热电厂;2×300兆瓦高村北热电厂;鹤煤集团2×300兆瓦煤化工热电厂。

  规划期内的电网建设重点项目:新建500千伏鹤壁变电站1座;新建220千伏变电站5座:申屯变(2×180兆伏安)、衡山变(2×150兆伏安)、邢固变(1×180兆伏安)、淇县变(3×180兆伏安)、浚县变(2×15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即扩建桃园变电站,增容至3×15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变电站9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

  (2)煤炭项目

  规划期间,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支持鹤煤集团煤炭基地建设,重点项目有鹤煤集团石林一井、二井新建,三矿改扩建项目、四矿改扩建项目、九矿改扩建项目、十一矿改扩建项目等。

  2、交通建设重大工程布局

  根据国家、河南省及鹤壁市铁路、公路交通建设规划,期内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00.00公顷。

  (1)铁路发展用地

  规划期间,加快建设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积极推进长治-日照铁路与鹤壁衔接,结合现有京广铁路,规划期末形成“两纵一横”的铁路网络。

  (2)公路发展用地

  规划期间,重点保证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葛嘴线、善大线、大海线、浚大线、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信(阳)快速通道、新老城区快速通道、东上线和永定线改扩建工程的用地需求,统筹县乡公路建设,形成“五纵五横”的主干公路格局。

  3、水利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布局

  规划期内,全市安排新增水利设施建设用地400.00公顷,重点保障南水北调鹤壁段、白龙庙水库和盘石头水库等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域内工农渠、天赉渠、民主渠等骨干渠道的加固和维护工程;淇河新区段及下游河道、卫河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鹤壁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和南水北调鹤壁市城市供水配套工程等工程的用地需求,统筹农田水利建设。

  4、其他建设工程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按照矿产资源开采发展规划,重点保障金属镁精深加工、盐化工、煤化工等产业矿产资源的开发用地需求,推动鹤壁市金属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建设,促使金属镁、煤盐化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期内安排新增采矿及配套冶炼加工用地 750.00公顷。

  (2)旅游用地和文化遗产保护用地

  结合鹤壁市旅游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公顷,重点建设金山旅游区、盘石头水库、上峪乡火山地质公园、白龙庙景区、天然太极图景区、许沟温泉、淇滨乐园、古灵山景区、龙山文化、仰韶文化、商卫古都等景区和文物保护区的新建、扩建和配套设施服务建设。

  第五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鹤壁市中心城区包括新城区(淇滨区、经济开发区)和老城区(山城区、鹤山区)。根据新老城区的战略定位、产业布局与方向,制定不同的土地利用控制标准与用地规模,合理划分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一、战略定位

  新城区:京广城镇发展带、中原城市群辐射层、豫北城镇发展区的副中心城市,市域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

  老城区:豫北地区的重工业基地。

  二、空间布局方向

  新城区:南拓为主、北拓为辅、适度向东、控制向西。

  老城区:适度向西、向南发展,限制向东发展。

  三、规模边界与用地规模

  1、规模边界

  老城区:以大磨屯村、韩林村、石碑头村南侧为北边界,基本与建成区北边界重合,西边界以规划新老城区快速通道为界,南边界至东鹿楼村、西鹿楼村两居民点南侧,东与建成区东边界重合,至矿区铁路(其中城区北部鹤壁集组团东至韩林洞村西部)。规划用地规模2775.60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540.0公顷。

  新城区:以京广铁路、淇河为西边界,南边界至淇河北岸,东边界为杨庄、锯桥村西以及京港澳高速西侧(其中城区中部钜桥组团东跨过京港澳高速公路至刑庄、钜桥居民点中部,城区北部东杨组团东跨过京港澳高速公路至斜里村、曹洼村两居民点西侧),北边界至刘长屯村北侧。规划用地规模2757.97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1500公顷。

  2、用地规模

  根据鹤壁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和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条件,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共安排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2040.00公顷,其中淇滨区(包括开发区)新增1500.00公顷,山城区新增490公顷,鹤山区新增50公顷。见附表6。

  四、扩展边界与扩展区规模

  1、扩展边界

  老城区:东与规模边界重合,至矿区铁路(其中城区北部鹤壁集组团东至韩林洞村西部),南至东鹿楼村、西鹿楼村两居民点南侧,西至规划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西侧,北与规模边界重合,至大磨屯村、韩林村、石碑头村南侧,以建成区为北边界,规划扩展用地规模450.0公顷。

  新城区:东跨过京港澳高速至斜里村、曹洼村、王下雾村、后公堂村居民点沿线西侧,南至淇河北侧,西至京广铁路,北至七里铺村、北董庄村两居民点沿线南侧,规划扩展用地规模1250.0公顷。

  扩展区主要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农村居民点缩并的新增建设用地,前提是在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实行先拆后建,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使用制度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贯彻“两保一高”的指导方针,落实市、县(区)、乡(镇)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得以实现。

  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作用。

  2、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

  3、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4、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

  二、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1、严禁修改擅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3、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4、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5、建立任期规划管理责任制。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1、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

  2、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益调节机制。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1、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2、积极探索各行业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

  3、加快土地规划信息化建设。

  五、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1、强化规划民主决策。

  2、加强公众参与程度。

  3、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1

单位:公顷

地类

2005年

近期

增减

2010年

远期

增减

2020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213684.57

100.00

0.00

213684.57

100.00

0.00

213684.57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105197.06

49.23

77.57

105274.63

49.27

4.27

105278.90

49.27

81.85

园地

2626.67

1.23

100.00

2726.67

1.28

100.00

2826.67

1.32

200.00

林地

21350.50

9.99

6700.00

28050.50

13.13

12100.00

40150.50

18.79

18800.00

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18005.89

8.43

-560.00

17445.89

8.16

-1200.00

16245.89

7.60

-1760.00

合计

147180.11

68.88

6317.57

153497.68

71.83

11004.27

164501.96

76.98

17321.8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市

3478.30

1.63

710.27

4188.57

1.96

1345.00

5533.57

2.59

2055.27

建制镇

2034.87

0.95

564.99

2599.86

1.22

1235.00

3834.86

1.79

1799.99

农村居民点

14555.12

6.81

-200.00

14355.12

6.72

-1000.00

13355.12

6.25

-1200.00

采矿用地

1068.44

0.50

150.00

1218.44

0.57

250.00

1468.44

0.69

400.00

独立建设用地

2782.73

1.30

290.00

3072.73

1.44

470.00

3542.73

1.66

760.00

小计

23919.46

11.19

1515.26

25434.72

11.90

2300.00

27734.72

12.98

3815.26

交通水利

2984.86

1.40

850.00

3834.86

1.79

850.00

4684.86

2.19

1700.00

其他建设用地

1002.02

0.47

550.00

1552.02

0.73

550.00

2102.02

0.98

1100.00

合计

27906.34

13.06

2915.26

30821.60

14.42

3700.00

34521.60

16.16

6615.26

其他用地

38598.13

18.06

-9232.84

29365.29

13.74

-14704.27

14661.02

6.86

-23937.11

鹤壁市耕地保有量指标表

附表2

单位:公顷

单位

2005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耕地面积

占用

补充

耕地面积

市辖区

鹤山区

2629.32

120.95

105.00

2613.37

2625.87

山城区

6000.57

209.51

195.00

5986.06

5965.26

淇滨区

12716.54

495.77

185.00

12405.77

11734.04

小计

21346.43

826.23

485.00

21005.20

20325.17

浚县

60494.07

360.00

840.00

60974.07

62004.92

淇县

23356.55

516.20

455.00

23295.35

22948.81

合计

105197.06

1702.43

1780.00

105274.63

105278.90

鹤壁市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

附件3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

2020年

耕地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保护率

耕地面积

新一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保护率

市辖区

鹤山区

2629.32

2335.48

88.82

2625.87

2345.80

89.33

山城区

6000.57

5082.90

84.71

5965.26

5082.00

85.19

淇滨区

12716.54

9377.32

73.74

11734.04

8194.50

69.84

小计

21346.43

16795.70

78.68

20325.17

15622.30

76.86

浚县

60494.07

55999.15

92.57

62004.92

55698.20

89.83

淇县

23356.55

19369.93

82.93

22948.81

18684.60

81.42

总计

105197.06

92164.78

87.61

105278.90

90005.10

85.49

鹤壁市园地规模表

附表4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园地规模

2006-2010年增量

2010年园地增量

2011-2020年增量

2020年园地对魔

市辖区

鹤山区

134.17

10.00

144.17

10.00

154.17

山城区

194.39

5.00

199.39

5.00

204.39

淇滨区

307.48

15.00

322.48

15.00

337.48

小计

636.03

30.00

666.03

30.00

696.03

浚县

1491.35

25.00

1516.35

25.00

1541.35

淇县

499.28

45.00

544.28

45.00

589.28

合计

2626.67

100.00

2726.67

100.00

2826.67

鹤壁市林地规模表

附件5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林地规模

2006-2010年增量

2010年林地规模

2011-2020年增量

2020年林地增量

市辖区

鹤山区

3710.81

500.00

4210.81

900.00

5110.81

山城区

1225.79

280.00

1505.79

500.00

2005.79

淇滨区

7853.68

950.00

8803.68

1700.00

10503.68

小计

12790.28

1730.00

14520.28

3100.00

17620.28

浚县

2938.98

1700.00

4639.98

3000.00

7639.98

淇县

5621.24

3270.00

8891.24

6000.00

14891.24

合计

21350.50

6700.00

28050.50

12100.00

40150.50

鹤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附表6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人口

2005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总增量

扩展区规模

人均数

用地规模

人口

人均数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人口

人均数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鹤山区

12.48

80.05

998.98

11.90

85.21

1013.98

15.00

11.50

91.22

1048.98

35.00

50.00

450

山城区

17.55

70.46

1236.62

17.30

80.73

1396.632

160.00

16.95

101.87

1726.62

330.00

490.00

淇滨区

10.18

123.57

123.57

17.69

1777.97

1777.97

520.00

32.50

84.86

2757.97

980.00

1500.00

1250

总计

40.21

86.88

3493.57

46.89

4188.57

4188.57

695.00

60.95

90.79

5533.57

1345.00

2040.00

1700

鹤壁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附表7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2005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增量

行政辖区

总计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规模

总计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规模

总计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增加量

城乡用地规模增加量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量

小计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小计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小计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市辖区

鹤山区

2325.77

2107.48

1322.64

98.12

2530.77

2112.48

1337.64

101.34

2780.77

2147.48

1452.64

108.00

455.00

40.00

130.00

山城区

3010.16

2510.09

1532.83

82.19

3375.16

2640.09

1692.83

91.50

3870.16

2895.09

2067.83

111

53

860.00

385.00

535.00

淇滨区

4156.05

3701.09

1915.40

169.80

4996.05

4221.09

2475.40

129.47

6226.05

5141.09

3515.09

100.87

2070.00

1440.00

1600.00

小计

9461.98

8318.66

4770.87

109.90

10901.98

8973.66

5505.87

108.34

12876.98

10183.66

7035.87

105.26

3385.00

1865.00

2265.00

浚县

12319.07

10536.91

2968.12

281.61

12919.07

10861.91

3353.12

227.02

134664.07

11156.91

4088.12

172.64

1145.00

620.00

1120.00

淇县

6110.55

5079.15

1640.61

222.91

7000.55

5599.15

2220.61

202.02

8180.55

6394.15

3255.61

183.41

2070.00

1315.00

1615.00

总计

27921.60

23934.72

9379.60

152.99

30821.60

25434.72

11079.60

144.74

34521.60

27734.72

14379.60

132.81

6600.00

3800.00

5000.00

鹤壁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分解表

附件8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06-2010年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11-2020年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市辖区

鹤山区

784.84

10.00

774.84

80.00

694.84

山城区

977.27

30.00

947.27

120.00

827.27

淇滨区

1785.69

40.00

1745.69

120.00

1625.69

小计

3547.79

80.00

3467.79

320.00

3147.79

浚县

7568.79

60.00

7508.79

440.00

7068.79

淇县

3438.54

60.00

3378.54

240.00

3138.54

总计

14555.12

200.00

14355.12

1000.00

13355.12

鹤壁市交通用地指标分解表

附件9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用地规模

2006-2010年

2011-2010年

总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市辖区

鹤山区

172.03

252.03

80.00

327.03

75.00

155.00

山城区

223.12

323.12

100.00

428.12

105.00

205.00

淇滨区

308.83

408.83

100.00

508.83

100.00

200.00

小计

703.98

983.98

280.00

1263.98

280.00

560.00

浚县

485.99

685.99

200.00

855.99

170.00

560.00

淇县

708.23

878.23

170.00

1078.23

200.00

370.00

总计

1898.21

2548.21

650.00

3198.21

650.00

1300.00

鹤壁市水利用地规模表

附表10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用地规模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总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市辖区

鹤山区

14.21

29.21

15.00

54.21

25.00

40.00

山城区

205.37

230.37

25.00

245.37

15.00

40.00

淇滨区

48.51

128.51

80.00

218.51

90.00

170.00

小计

268.09

388.09

120.00

518.09

130.00

250.00

浚县

679.49

709.49

30.00

749.49

40.00

70.00

淇县

139.07

189.07

50.00

219.07

30.00

80.00

总计

1086.65

1286.65

200.00

1486.65

200.00

400.00

鹤壁市旅游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表

附表11

单位:公顷

项目单位

2005年用地规模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总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用地规模

用地增量

市辖区

鹤山区

32.04

137.04

105.00

252.04

115.00

220.00

山城区

71.58

181.58

110.00

301.58

120.00

230.00

淇滨区

97.63

237.63

140.00

357.63

120.00

260.00

小计

201.25

556.25

355.00

911.25

355.00

710.00

浚县

616.68

661.68

45.00

701.68

40.00

85.00

淇县

184.09

334.09

150.00

489.09

155.00

305.00

总计

1002.02

1552.02

550.00

2102.02

550.00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