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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5日
发文机关: 鹤山区

《鹤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6日16:36来源:鹤山区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鹤山区人民政府全会审议通过了《鹤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并于2025年3月15日公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正确理解、有效监督,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政府及职能部门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为导向,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政府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全面建设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规则,并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工作规则》。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工作规则》共有十一章49条,分别为: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协议合同管理、印章管理、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鹤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包括4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相关职责和部门职责。

第三章为工作原则,包括6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至上,严格行政执法,秉持公正廉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及决策质量。

第四章为监督制度,包括4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第五章为会议制度,包括9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实行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明确了会议的参会人员、开会频次、会议主要任务等内容,并对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和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数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

第六章为公文处理,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公文,应该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鹤壁市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

第七章为协议合同管理,包括5条。主要明确了以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作为一方时签订协议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为印章管理,包括2条。主要明确了印章管理措施及使用区人民政府印章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章为行政复议,包括1条。主要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章为工作落实,包括3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十一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包括5条。主要明确了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十二章为附则,包括2条。说明了本规则的使用范围及实施日期。


鹤山政〔2025〕2号 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