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医疗保障局
机构全称 | 鹤山区医疗保障局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执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 | 李瑞清 |
负责人简介 |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
地址 |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山北路鹤山区政府五号院5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冬天下午:14:30-17:30,夏天下午: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392-2319915 |
邮政编码 | 458020 |
内设机构 | (一) 办公室(财务室); (二) 待遇保障股; (三) 基金监管股; (四) 医药服务管理股; |
事业单位 | 鹤山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