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全称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社情民意,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鹤山年鉴》、《区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值班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

(十二)负责工农关系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金融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李超
负责人简介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1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392-2313192
邮政编码 458020
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

(二)综合室。

(三)文电室。

(四)信息室。

(五)金融工作办公室。

(六)工农关系协调办公室。

(七)行政财务室。

(八)区政府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