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全称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社情民意,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鹤山年鉴》、《区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值班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

(十二)负责工农关系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金融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李超
负责人简介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1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392-2313192
邮政编码 458020
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具体安排,负责省、市政府领导来鹤山考察活动的保障组织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工农关系的协调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指导《鹤山年鉴》、《区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和新闻联络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室。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筹备、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

(三)文电室。负责文电收发、审核、运转、督办及公文把关、印制等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

(四)信息室。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五)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区资本市场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事项的初审;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承担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

(六)工农关系协调办公室。负责全区工农关系的协调工作。

(七)行政财务室。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等工作。

(八)区政府值班室。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