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司法局

机构全称 鹤山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管委)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5.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及法律援助资金给付。

8.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和警车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张晓生
负责人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政府三号院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冬天下午2:30-5:30,夏天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0392-6689404
邮政编码 458010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制审核和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股

3.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宣传股)

4.基层工作指导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5.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股

6.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

7.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8.政治部

事业单位

鹤山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