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全称 | 鹤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要职责 |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好旅游开发项目的论证、储备工作,积极组织上报旅游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争取上级支持,促进旅游开发。 2.积极组织旅游招商和宣传促销活动,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多元化旅游经济。 3.按照旅游行业规范要求,指导旅游企业升级达标,提高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和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指导帮助旅游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营销创新,促进旅游行业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协助旅游经营实体做好旅游景区宣传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党和国家文物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5.承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掘、保护、维修文物。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人 | 郝海艳 |
负责人简介 |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
地址 | 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冬天下午2:30-5:30,夏天下午3:00-6:00 |
联系电话 | 0392-2317220 |
邮政编码 | 458020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二)文化管理股 (三)旅游管理股 (四)文物和博物馆管理股 |
事业单位 | 鹤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机构: 鹤山区文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