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城市管理局
机构全称 | 鹤山区城市管理局 |
主要职责 |
1.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 3.负责实施所属行业的行政许可等职权; 4.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交通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5.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
负责人 | 王土生 |
负责人简介 |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
地址 | 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西侧水务集团院内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392-2310399 |
邮政编码 | 458020 |
内设机构 | (一) 办公室 (二) 市政园林环卫股 (三) 公用事业股 (四)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五) 综合股 (六) 行政执法股 |
直属单位 | 鹤壁市鹤山区市政园林建设发展中心 鹤壁市鹤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