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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莱米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30吨2,2-异丙基丙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7:27 来源:鹤山区 浏览次数:

鹤壁市莱米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30吨2,2-异丙基丙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特向厂址周围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鹤壁市莱米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0.0万元,在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乡产业园区103号建设年产330吨2,2-异丙基丙腈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生产属于“允许类”,该项目已在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代码为2304-410602-04-05-843441。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产品方案为: 年产330吨2,2-异丙基丙腈(DIPPN),副产溴化钠水溶液、氨水;通过外购丙腈、2-溴丙烷、氨基钠、液氨等原料,采用成熟工艺生产2,2二异丙基丙腈 (DIPPN),项目涉及主要设备有:反应釜、精馏塔、冷凝器等,项目建设所需一次水、电力、蒸汽由园区供应。

项目选址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片区),占地属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河南省“三线一单”《鹤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相关政策、规划要求;经过分析论证,该项目从产业政策、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均满足产业园区准入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废气:投料废气、工艺赶氨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真空系统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车间及罐区无组织排放等;

(2)废水:包括真空泵废水、化检废水、检修及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

(3)固废:固废有废活性炭、废弃包装材料、蒸馏釜残、生化污泥等;

(4)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化工泵类、冷却塔等:

(5)环境风险:原料液氨泄漏引起污染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含氨废气,通过采用三级降膜塔吸收处理;生产投料工序、减压蒸馏真空系统尾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各单元采用封闭设计,恶臭气味负压抽取送碱液喷淋塔处理。车间及罐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泄露修复检测等措施降低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真空泵废水、化检废水、检修及车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等送厂内一座150t/d污水处理站处理,治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全厂排水能够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1135.2016)及宝山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弃包装材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弃包装材料属于危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运营期内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以妥善处理,不向环境排放。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高噪声设备,本项目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评要求项目配套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建设在线报警装置、废水防范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

查阅期限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