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澍博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和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公司年产1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和助剂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公司拟投资17650万元在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姬家山园区内建设年产1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和助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为年产6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和助剂,二期工程为年产4000吨磷化液。该项目工艺简单,除钠皂和钙皂涉及简单的一步反应物外,其余各产品均为简单的物理混合过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该项目已备案(备案代码2312-410602-04-01-747598)。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及磷酸雾等,其中粉尘拟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拟采用“喷淋吸收-静电除油-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磷酸雾拟采用水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磷酸雾能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及粉尘也能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机化工A级绩效要求。
(2)废水:本工程废水产生量较小,废水主要来自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排放的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废水及从环评不利角度考虑的不可预计废水等。本项目废水拟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厂总排口外排。项目完成后,全厂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 表1、表2要求和宝山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最终进入汤河。
(3)固废:本工程产生固废主要有废弃原料包装物,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渣,机械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报废产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油渣、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固废,拟在厂区新建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原料包装物由提供厂家回收利用或废品回收站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定期送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泵类、风机等,经采取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风险:经辨识,该项目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在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后,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该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该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该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金澍博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866675759 电子邮箱:398334882@qq.com
通讯地址: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化工产业园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
河南金澍博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