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化纠纷 物业赔偿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6:54
来源:鹤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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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安全关乎居民人身健康,妥善处置设施伤人纠纷、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是基层矛盾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日,鹤山区司法局成功妥善调解一起因公园广告牌划伤儿童引发的赔偿纠纷,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2026年5月4日,原某某、李某某两家的孩子在路口公园的草坪上玩耍时,不幸被广告牌划伤,两名孩子随即就医接受治疗。其中,原某某家孩子共花费各类治疗费用1427.16元,李某某家孩子花费各类治疗费用约960元。事故发生后,两家家长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区司法局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介入。2026年5月20日,按照人民调解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依法依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多次沟通,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表态:立即支付原某某家医疗费、营养费等赔偿款3000元,支付李某某家赔偿款1500元。双方当场签订协议书,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解决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法、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